是的。
劳动合同毕业学校 毕业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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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三方协议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 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纯理论的讲,对谁都有利,因为这是维护各方利益的法律依据,但是能起到多少作用,这就要靠你的理解了。
是签,至少这是个有进步的东西,几乎所有正规的学校也要签。
学校不签,可能是学校就业方面的工作不到位,也有可能是为了逃避,仅仅是可能。当然,也有其他可能。如果很关心这个问题,可以去学校的就业处问个究竟。
参考资料来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源:
通常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时是需要的,因为用人单位在职位时,可能有具体学历的要求,劳动者应聘时,要提供相应的学历书证明。订立劳动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一、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所的职位要求具体学历的,劳动者应聘或签合同时要提供相应学历的书证明;如果用人单位对学历没有要4、合同的内容不同。求或不需要提供的,则可以不用提供书。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签订劳动合同通常都是会要求有的。因为在当事人还保留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建立的都不是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征的,可以认定为雇佣关系。还没拿到的仍然属于在校生,不具备《劳动法》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因此还没拿到的应届生签订的是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怎么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目前我国法律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少签多久没有限制。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强制规定,只要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需要看用人单位的要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该劳动合同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有劳动合同是可以签署的。因为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话,必须是已经毕业的学生,如果没有拿到的话,他是不具有相应的合同签订的主体的,所以,没有相关方面的资格不能够签订。结业生是指学生,学完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由职业培训学校按照规定颁发的结业证。普通高等学校的结业生,就业由学校,单位录用时可同毕业生一样由学更有一种情况是,可能学校给你录入错误,希望你及时和学校辅导员以及教务处联系。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中华劳动法》第十六条款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保险、等权利和待遇。
法律主观:
一、签了合同未交社保还算应届生吗
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如果工作的时候把档案签到公司,或是毕业的时候和公司签订三方协议,档案由公司所在的人才市场账户下托管的话就算是已经就业了,不能算是应届毕业生了。
但如果你签完劳动合同想要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参加就不行了。因为一般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能再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参加。
关于应届毕业生身份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确认:不是的,
3、向报考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的院进行咨询。
二、什么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只要是毕业当年的毕业生都是应届毕业生,毕业两个月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也还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等拿到后再审查学历。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2、拿到了,但拿到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择业期为一年,超过则为往届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两到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法律客观:
《中华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同。
【温馨提示2、看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上会写清楚,那些毕业的学生能用应届毕业生身边报考。】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4、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大四毕业后,工作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应届大学毕业生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理论上,应届毕业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算应届毕业生,实践中,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考研失败的也不算应届毕业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下一年毕业时间之前,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可以算作应届生,可以持报到证回学校重新派遣。
《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劳动安全卫生、保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
某年度应届毕业生就是指在该年年份内取得书的学生,就是该年拿的学生。跟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没有关系。
规定: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以下情况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都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等拿到后再审查学历。
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1、向主考单位进行咨询,看—下主考单位政策咨询中心。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书的高校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XX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指XX年年份内取得书的高校学生,一般是该年拿的学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都可称应届毕业生;而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注重年份,指承认的高校国民教育学历XX年毕业的所有毕业生。
注意:应届毕业生与XX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别,应届毕业生注重就业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具体根据各省情况来定。
应届毕业生分四种:
2.、拿到了,但拿到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参考资料:
在一些类要求应届毕业生中,其实是说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虽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把组织关系迁入就职单位就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研究生。
您好,只要符合劳动合同的要件的,无论名称是怎样,都可认定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六)劳动报酬;
(七)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法律分析】: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待遇等其他事项。
当然,如果您还是学生的话,那么您就无法成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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