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对于未被录取或未满意的考生,陕西省教育厅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科层次的补录工作。以下是有关陕西专科高考志愿补录的政策解读:
陕西专科高考志愿录取后的补录政策
陕西专科高考志愿录取后的补录政策
陕西专科高考志愿录取后的补录政策
补录对象:
未被本科、专科院校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
补录方式:
补录采用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s://www.sneac.gov/)进行补录报名和志愿填报。
补录时间:
补录时间一般在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的7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以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通知为准。
补录院校和专业:
补录院校和专业以陕西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一般情况下,补录院校和专业多为专科层次的民办高校或公办高校的剩余招生。
补录规则:
补录遵循“先高后低、先分后序”的原则,即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再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补录注意事项:
1. 补录志愿只能填报一次,填报后不可修改。 2. 对于所填报的补录志愿,考生必须服从调配。 3. 被补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 补录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其他形式的升学考试或选择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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