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浙江省教育厅于2020年推出了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以下简称"评价体系")。该体系旨在全面、客观的评价中小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浙江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全面育人,助力成长
评价体系的核心
评价体系以"德智体美劳"为核心,强调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具体而言:
德育:爱国、守法、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助人为乐 智育: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学习能力、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体育:身体素质、运动技能、体育精神 美育:艺术鉴赏力、艺术创造力、审美情趣 劳动: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劳动品质
评价方式
评价体系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包括:
日常表现评价: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委会等对学生平时表现的评价 专项活动评价: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学科竞赛、体育比赛等获得的表彰和奖励 作品评价:学生撰写的文章、绘画、手工等作品的评价 社会实践评价: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获得的评价 自评互评:学生对自己和他人表现的评价
实施效果
自实施以来,评价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了德智体美劳全面协调的发展,减少了传统应试教育的弊端。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了学生的道德品质、智力水平、身体素质、审美情趣和劳动能力。 为教师教学提供指导: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针对性地调整教学策略。 辅助升学和就业:评价体系成为学生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
展望未来
未来,浙江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继续完善,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作用。通过持续完善评价方式、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浙江将切实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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