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里收购吉鑫控股
企业并购案例近三年 2022年十大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例近三年 2022年十大并购案例分析
企业并购案例近三年 2022年十大并购案例分析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9日
交易金额:280亿港元
阿里巴巴宣布淘宝拟280亿港元(约36亿美元)收购吉鑫控股有限公司70.94%股权。股份购买后,阿里巴巴连同其关联方将持有高鑫约72%的经济权益,成为控股股东。
这是阿里巴巴在新零售领域一次并购交易。由于高鑫零售是将大润发业务与欧尚业务“打包”联合上市,阿里此次的收购行为意味着,欧尚退出了市场,将其业务及整体权益出售给了阿里巴巴。
通过本次收购,阿里在新零售领域再做千亿级别加码和布局,“互联网+商超”赛道又将重新洗牌。
2、百度收购YY直播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交易金额:36亿美元
百度公司宣布,与欢聚签署最终约束性协议,全资收购欢聚国内直播业务(即“YY直播”),总交易金额约为36亿美元,交易预期将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交割。据了解,收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YY移动应用、网站、YY PC客户端等。
2020年以来,百度朝着短视频、直播领域发力,并宣称“直播和视频是其在2020年的重要方向之一”。交易完成后,YY直播将加入百度,未来双方将在技术、流量、生态等多个方面实现相互赋能,形成规模效应。
3、徽商银行收购包商银行四分行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7日
交易金额:177.35亿元
徽商银行披露已与包商银行、包商银行接管组及存款保险基金订立收购承接协议,向包商银行收购承接目标业务、目标资产、目标负债及目标人员,收购价格约为177.35亿元。
收购包商银行的四家跨省分行后,徽商银行的省外机构网点布局将延伸至南京、、深圳、宁波与成都五个地方。横跨长三角(南京与宁波)、环渤海()、珠三角(深圳)与成渝地区(成都),在城商行中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4、大连港并购营口港
公告时间:2020年7月7日
交易金额:167.65亿元
大连港发布公告:公司拟作价167.65 亿元,以发行A股方式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营口港作为被合并方,将退市并注销;同时,大连港将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亿元。
两港的合并统一,也是符合辽宁国“一省一港”发展的大趋势,在各港口间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资源充分共享,提高运营效率,减少恶性竞争带来的债务负担。
5、京东方吞下中电熊猫两条产线
公告时间:2020年9月23日
交易金额:121.17亿元
2020年9月23日,京东方A(000725.SZ)发布公告称,拟收购中电熊猫南京和成都两条产线,所涉收购金额高达121.17亿元。
根据公告披露,京东方拟以不低于挂牌价收购南京G8.5公司80.83%股权,以不低于评估价收购成都G8.6公司51%股权。此次并购是当年面板行业并购,京东方拿下中电熊猫8.5/8.6两条产线,技术专利产品组合都更丰富了,另外也能拉大与竞争对手的距离。
1.成功:河北钢铁公司并购石家庄钢铁公司。
2.失败:山东钢铁公司并购日照钢铁公司。
山西民营煤矿整顿,被合并。日钢被合并。中粮入股蒙牛
个并购案例,星医疗收购一个非挂牌的公司,收购方是医疗经销商,并购对象是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商,有自己的专利技术。交易是百分之百的股权收购,支付比例特别高,是3.59亿,其中只有9%有股权的对价。
第二个案例,上市公司天山生物收购了大象股份,大象股份规模比较大,主要是做户外广告,但是广告业态中比较传统。整个交易的金额是23.72亿,其中有5亿多是支付,剩下18亿用股份支付。同时有5.99亿的配套的募集资金。
第三个案例,天泽公司收购了有棵树,标的公司主要是做跨境电商进出口,在物流和供应链特别是进出口放了经验比较丰富。利润是略大于收购方,整个标的交易额是34亿,业绩承诺非常高,加起来是9.6亿。整个支付是4.2亿,接近30亿是用股份支付。
相关的,近期的,较大规模的:
双汇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
中石油收购加拿大尼尔森
建设银行收购巴西Bicbanco银行
光明收购英国维多麦食品公司
复星收购地中海俱乐部
潍柴动力收购意大利法拉第游艇
三一收购德国大象
潍柴动力收购德国凯傲
柳工收购波兰HSW
徐工收购德国施维英
等很多
国外收购企业,国外并购国外企业每天都在发生,数不胜数
中粮纵向收购海外原材料企业:
在对澳大利亚两家产能40多万吨的糖厂的收购争夺战中,7月份,中粮以1.4亿澳元的高价战胜巨头邦吉公司完成对澳大利亚Tully糖厂的收购,而在澳大利亚Proserpine糖厂的收购争夺战中,中粮的对手是抢先一步提出收购价格的丰益。
为了成功将澳大利亚这两家糖厂已经下属的甘蔗种植园一起收入中粮的旗下,从而提高中粮在农产品领域的控制力,中粮对Proserpine糖厂的收购价格在高出对手500万澳元后继续加价,在此前的1亿澳元债务再融资金额后,大幅加价3000万澳元,以1.3亿澳元的价码来提高中粮的吸引力。
为了完成对这家糖厂的收购,中粮还在收购方案中对财务安排和资金来源等做了细致的安排。
扩展资料
1、纵向并购是生产经营同一产品相继的不同生产阶段,在工艺上具有投入产出关系公司之间的并购行为。
2、优点: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内部化,有助于减少市场风险,节省交易费用,同时易于设置进入壁垒。
缺点:企业生存发展受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容易导致“小而全,大而全”的重复建设
3、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①纵向兼并使企业明显的提高了同供应商和买主的讨价还价能力
②纵向兼并往往导致“连锁”反映。
垂直收购的好处是,一方面可以使供应方稳定销售渠道,另一方面使购买方稳定材料,半成品或者产品的来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在外资收购国内企业中,外国企业稳定销售渠道,使国内企业稳定原材料或产品来源,从而节约交易费用,提高国内企业的生产效率。但是当外资垂直收购国内企业覆盖市场的范围过大,从而维护有效竞争性的市场结构而言,其也具有危害性。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吉利收购沃尔沃
浙江吉利控股有限公司2010年8月2日宣布完成对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收购价格为18亿美元。这是企业海外并购豪车的步。
工商银行收购南非标准银行
工商银行2007年10月25日以423.1亿港元收购非洲银行——南非标准银行的20%股权,成为标准银行的单一股东。工行将与南非标准银行商讨设立一个规模至少达10亿美元的全球矿产资源基金。这是目前为止,银行海外并购案。
五矿收购OZMinerals
2010年6月11日,五矿公司宣布,五矿以约17亿美元的价格100%收购OZMinerals公司主要资产。此次交易将全部以方式完成。此次交易将有效增加我国锌、铜、铅等主要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的储备。
平安收购富通
自2007年11月始,平安先斥资18.1亿欧元,在二级市场陆续买入比利时富通总计4.18%的股票,成为其的单一股东,后又增持至4.99%。2008年初,平安又宣布拟以21.5亿欧元收购富通旗下资产管理公司50%的股权。
华菱收购FMG
2009年,华菱宣布将以约12亿澳元收购FMG16.5%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华菱将排在FMG总裁Andrew Forrest之后成为FMG第二大股东,并将获得该矿业公司董事会的一个席位。
中海油收购OPTI
2011年7月20日海洋石油宣布附属CNOOC与加拿大油砂开发商OPTI订立协议,收购全部OPTI股份及第二留置权票据。交易对价总值约21亿美元。
石化收购Addax
石油化工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宣布,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石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已与总部位于瑞士的Addax石油公司达成收购协议,以每股52.80加元的价格收购该公司全部股份。中石化收购总价为82.7亿加元,相当于72.4亿美元。
1、阿里收购吉鑫控股。
公告时间:2020年10月19日。交易金额:280亿港元。阿里巴巴宣布淘宝拟280亿港元约36亿美元收购吉鑫控股有限公司70.94%股权。股份购买后,阿里巴巴连同其关联方将持有高鑫约72%的经济权益,成为控股股东。
这是阿里巴巴在新零售领域一次并购交易。由于高鑫零售是将大润发业务与欧尚业务“打包”联合上市。
2、百度收购YY直播。
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7日。交易金额:36亿美元。百度公司宣布,与欢聚签署最终约束性协议,全资收购欢聚国内直播业务即“YY直播”,总交易金额约为36亿美元,交易预期将于2021年上半年完成交割。据了解,收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YY移动应用、网站、YYPC客户端等。
收购流程
一、要约收购:
1、定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不是部分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2、公告:收购人在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购要约。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30≤X≤60)
4、撤销: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5、变更:收购要约届满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经批准,可变更)
6、适用:
(1)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
(2)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协议收购:
1、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
2、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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