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落户怎么报名啊初中(初中报名落户日期怎么填)

投档分数 2025-03-09 12: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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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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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凡查实招生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由县区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区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区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由县区门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底前,各县区通过网站、门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公布各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家长预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同时,各县区要为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3.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县区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学区制和教育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特殊类型群众子女入学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认真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地区,要科学制定方案,通过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积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坚持统筹规范入学。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门备案。门在媒体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监督。

4.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方式与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随迁子女。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区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通过公开监督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向全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监督。各县区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网站向公布。市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追究办法》(省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畅通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规范办学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门。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各县区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我是东营市户口,想上油田一中,有什么办法???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凡查实招生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由县区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区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区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由县区门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底前,各县区通过网站、门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公布各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家长预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同时,各县区要为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3.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县区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学区制和教育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特殊类型群众子女入学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认真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地区,要科学制定方案,通过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积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坚持统筹规范入学。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门备案。门在媒体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监督。

4.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方式与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随迁子女。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区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通过公开监督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向全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监督。各县区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网站向公布。市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追究办法》(省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畅通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规范办学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门。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各县区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一、报考方法:

(1)学籍在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集体到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在外借读考生持初中(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家长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在本市内借读考生回管理中心报考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统一报考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依据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14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凡是未报考的2014年3月15日在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应统计填报),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二、初中的简单介绍: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2014年,我市各小学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自定。

三、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学生报名分两大类: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四、办学主体多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和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等区域存在办学主体多元的状况,按照市2010年第27次专题会议要求,市中心城区东城以市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解决入学问题;西城以东营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解决入学问题;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以河口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配合解决入学问题。

五、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今年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主要变化是总结推广2013年东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做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门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学生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控制班额,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目前在城区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在招生政策上逐步加大调控力度,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门按照居住时间的长短,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是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以及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在学籍管理系统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孩子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从2013年开始全市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且居住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办法》(山东省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年开始,入学材料中的原流动人口暂住证,更改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是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还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一)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二)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役(含)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子女、残疾子女(以下统称“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五)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六)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纪律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按照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九、全市各招生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8302676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东营市

2014年6月6日

一、报考方法:

(1)学籍在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集体到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在外借读考生持初中(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家长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在本市内借读考生回管理中心报考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统一报考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依据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14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凡是未报考的2014年3月15日在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应统计填报),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二、初中的简单介绍: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油田一中以前只招油田职工子弟,现在好像也招收东营户口的,你如果成绩很好,看他们今年招不招,或是找找人,看能不能进去了。

怎样报考初中?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凡查实招生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由县区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区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区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由县区门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底前,各县区通过网站、门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公布各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家长预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同时,各县区要为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3.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县区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学区制和教育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特殊类型群众子女入学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认真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地区,要科学制定方案,通过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积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坚持统筹规范入学。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门备案。门在媒体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监督。

4.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方式与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随迁子女。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区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通过公开监督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向全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监督。各县区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网站向公布。市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追究办法》(省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畅通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规范办学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门。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各县区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一、报考方法:

(1)学籍在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集体到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在外借读考生持初中(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家长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在本市内借读考生回管理中心报考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统一报考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依据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14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凡是未报考的2014年3月15日在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应统计填报),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二、初中的简单介绍: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中学报名怎么报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凡查实招生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由县区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区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区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由县区门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底前,各县区通过网站、门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公布各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家长预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同时,各县区要为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3.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县区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学区制和教育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特殊类型群众子女入学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认真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地区,要科学制定方案,通过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积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坚持统筹规范入学。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门备案。门在媒体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监督。

4.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方式与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随迁子女。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区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通过公开监督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向全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监督。各县区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网站向公布。市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追究办法》(省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畅通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规范办学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门。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各县区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一、报考方法:

(1)学籍在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集体到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在外借读考生持初中(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家长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在本市内借读考生回管理中心报考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统一报考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依据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14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凡是未报考的2014年3月15日在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应统计填报),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二、初中的简单介绍: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2014年,我市各小学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自定。

三、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学生报名分两大类: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四、办学主体多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和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等区域存在办学主体多元的状况,按照市2010年第27次专题会议要求,市中心城区东城以市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解决入学问题;西城以东营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解决入学问题;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以河口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配合解决入学问题。

五、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今年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主要变化是总结推广2013年东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做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门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学生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控制班额,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目前在城区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在招生政策上逐步加大调控力度,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门按照居住时间的长短,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是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以及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在学籍管理系统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孩子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从2013年开始全市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且居住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办法》(山东省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年开始,入学材料中的原流动人口暂住证,更改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是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还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一)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二)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役(含)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子女、残疾子女(以下统称“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五)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六)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纪律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按照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九、全市各招生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8302676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东营市

2014年6月6日

一、报考方法:

(1)学籍在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集体到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在外借读考生持初中(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家长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在本市内借读考生回管理中心报考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统一报考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依据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14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凡是未报考的2014年3月15日在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应统计填报),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二、初中的简单介绍: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2014年山东省东营市小学初中招生政策解读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凡查实招生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 #少儿升学# 导语】2022年山东东营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公布,为了方便大家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做好全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以办好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压实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义务教育管理的主体,由县区门具体负责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全面统筹做好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坚持免试就近。各县区门要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积极稳妥推进弹性学区和多校划片招生,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各县区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坚持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的,由县区门具体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购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要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7月底前,各县区通过网站、门媒体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公布各学校的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则、招生流程及服务咨询电话,积极开展宣传解读,合理家长预期。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于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通过“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平台通过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数据,家长、学生只需输入姓名、号、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自动完成数据的校验、汇总、反馈等功能,真正实现入学报名“零跑腿”“零证明”。同时,各县区要为特殊类型、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家庭开通线下报名渠道,做好报名入学多方保障。

3.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县区门要把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起点和基础,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公示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协调配合、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学区制和教育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要审慎制定招生办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舆论,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特殊类型群众子女入学的兜底保障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平稳有序。

(二)加强招生入学管理。

1.加强学位供给保障。各县区要强化义务教育保障,认真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0年)》要求,加快在建公办中小学校建设进度,确保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新建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应举办为公办学校,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的地区,要科学制定方案,通过购买民办学位予以补充,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或通过购买学位方式提供。积极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常住人口适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准确掌握区域内分城乡、分学段待入学儿童底数,提前调整完善公办学校布局规划,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强化学位预警和公办普惠教育资源长效供给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门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坚持统筹规范入学。各县区要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总体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录取的具体方式和规则。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实行多校划片的小学、初中可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鼓励通过小学、初中强弱搭配等方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

3.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均衡分班,并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工作。各学校在均衡分配班主任、学科教师的基础上,邀请、政协委员和法定监护人代表参与,在门监督下,对入学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均衡分班,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门备案。门在媒体公示所属学校均衡分班情况,接受监督。

4.小学实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强化幼小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教育教学方式与教育相衔接。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要按照《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入学适应活动,帮助儿童在身心、生活、和学习四个方面做好入学适应。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各县区要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1.随迁子女。各县区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鼓励各县区探索积分制办法赋分招录随迁子女。

2.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加大对家庭儿童入学帮扶力度,确保每一名受困儿童按时入学。

3.残疾儿童。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提供个性化送教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子女、现役子女、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各县区门和学校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广泛通过公开监督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和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向全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宣传、解读招生政策,主动接受监督。各县区门要根据招生政策制定《致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及时发放到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手中。各县区门将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意见于2022年6月20日前报送市基础教育科,并将招生意见和所属学校招生简章通过网站向公布。市将以上政策在网站公布。

(五)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追究办法》(省令第255号)、《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鲁教基发〔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东教字〔2022〕38号)等有关规定,畅通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属地学校规范办学监管不力的,追究主管门。

(六)规范义务教育学籍注册管理。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信息在学籍信息中准确标示,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门要认真审核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凡是属于未经批准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9月30日前,各县区门完成所属学校学生电子学籍审核整理工作。

一、报考方法:

(1)学籍在管理中心所属初中学校的考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规定时间集体到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每位考生的纸质档案资料(考生本人的《东营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市内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2)在外借读考生持初中(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学籍主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由考生借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家长所在胜利油田二级单位出具的职工证明信报名,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在本市内借读考生回管理中心报考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原始分数)证明。

(3)特殊考生须持有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4)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持报考学校专业合格证报名。

(5)统一报考于报名前由初中学校依据管理中心统一制发的考生报名信息采集数据库进行采集。初中学校填写《2014年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基础教育科审核。初中学校同时填写《2014年东营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未报考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凡是未报考的2014年3月15日在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应统计填报),报名时提交管理中心,作为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6)借读考生报名时现场照相并采集报考信息。

二、初中的简单介绍: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2014年,我市各小学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

二、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报名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18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自定。

三、入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学生报名分两大类:

(一)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小学需提供如下材料:

⑴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3年期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由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四、办学主体多元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答: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和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等区域存在办学主体多元的状况,按照市2010年第27次专题会议要求,市中心城区东城以市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和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合解决入学问题;西城以东营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配合解决入学问题;河口区城区、仙河镇、孤岛镇以河口区为主,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配合解决入学问题。

五、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

今年保持了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的连续性,主要变化是总结推广2013年东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的做法,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邀请、政协委员和学生家长代表参与,在主管门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对起始年级学生进行均衡分班,班主任当场随机抽取所带班级。学校当场公布并在宣传栏公示班主任、学科教师和学生分班情况,同时报主管门备案。分班完成后,因特殊情况延误报名或转入的学生,学校要按照编班程序实施电脑派位,并邀请已入学学生家长现场监督,参与监督的学生家长要在打印的花名册上签名。主管门按照参与“阳光分班”学生花名册审核学校新生建籍,未参与“阳光分班”的,不予注册学籍或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六、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中,需要家长特别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从2013年新学期开始,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上述规定控制起始年级班额。控制班额,是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是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解决目前在城区存在的“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重要举措,其核心目的是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二是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在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的同时,各级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快义务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步伐,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广大群众的教育需求。同时,在招生政策上逐步加大调控力度,使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好学”。从去年开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建立了区域内生源平衡配置机制:适龄儿童原则上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的学生由主管门按照居住时间的长短,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是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的规定,以及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在学籍管理系统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孩子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进一步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从2013年开始全市统一启用该权限,今年继续执行该政策,2008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

四是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要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且居住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办法》(山东省令第253号)和《东营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12〕41号)有关规定,从2012年10月份开始,我市实施了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因此,从2013年开始,入学材料中的原流动人口暂住证,更改为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其办理时间须在7月31日前。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掌握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今年开始,流动人口3年期居住证的办理时间应为上一年度的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五是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还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答:(一)入学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

(二)在东城购房而户籍不在东城的居民,适龄儿童可回户籍所在地入学,也可按照非常住居民入学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入学。已购房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在东营区其他街道或乡镇的居民,除提交户籍证明(原籍户口薄,以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可不提供居住证)、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外,还需提交原籍乡镇(街道办)计生办出具的已婚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原件和复印件)。

(三)现役(含)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子女、残疾子女(以下统称“子女”)入学,按照《东营市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不需要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

(四)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初中学生开始,择校生不享有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五)全市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

(六)参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的民办学校,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学校。

八、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什么纪律要求?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纪律要求是: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按照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4〕6号)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的不良行为。

九、全市各招生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8302676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东营市

2014年6月6日

2019年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东营小学初中招生政策和要求报名时间和材料

尊敬的学生家长:

在您的孩子即将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之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要求向您作一介绍,希望能为您的孩子顺利入学就读提供方便。

按照《中华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学校规模和容量,根据所在片区居民居住情况划分了招生服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所在服务区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市中心城区(包括市直、东营区、胜利教育管理中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3日-15日(今年,启用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预报名平台,东城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均需登陆“平台”进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其他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主管门确定,请您注意当地门确定的时间。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常住居民,您的孩子入小学需提供:⑴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胜利油田职工住宅区居民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住房证明信。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如果您是中心城区东城非常住居民(包括进城务工人员、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您的孩子入学享受与常住居民子女同等的待遇,入小学需提供: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⑵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生育婚育证明》和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已纳入生育管理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升入初中学校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小学明及原就读学校。

请您注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上述材料框架基础上,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或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您: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控制起始年级班额、继续实施区域内生源平衡调剂、继续执行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冻结程序、继续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另外,有几个问题需要您特别注意:

(一)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定有学上。不论是常住居民,还是流动人口,只要符合入学条件,有完整的入学证明材料,孩子就一定能够入学。若招生服务区内学校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其中市中心城区东城各学校若达到规定班额时,超出部分学生的调剂规则为:首先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报名的适龄儿童调剂到就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现场报名学生调剂后仍然超过规定班额的,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时间的先后,将居住时间短者统筹安置到未达到规定班额的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二)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应具有一致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与其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子女、援疆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户口薄(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入学,同时由学校负责核查入学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组织专人入户随访。

(三)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证明材料有变化。今年,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将非常住居民子女入学材料中的户籍证明,由去年的上一年度8月31日前办理的三年期居住证,变为居住证,不再设置年限要求和办理时间限制。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四)学校不接收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根据《中华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全省普通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201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孩子,学校不能接收入学。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小学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五)东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区有变化。一是开发区东凯中学今年秋季新学期将建成招生,为此,将开发区辖区中原市实验中学、市育才学校、市晨阳学校招生服务区全部划入开发区所属学校,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开发区事务管理局划定。二是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六三”学制将统一理顺为“五四”学制,为此,将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整体并入市实验中学,其招生范围整体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服务区,将南一路以北、府前街以南有关区域,中学划入市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小学划入市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六)东城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网上预报名。在去年开发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市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开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预报名平台,在东城20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全面实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市将于7月20日左右在东营教育信息网公布预报名平台使用手册,并在7月25日左右开放预报名平台的模拟报名平台,供广大家长模拟报名。

东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将按照网上预报名--现场报名认定--入学资格核查--公示--阳光分班--发放入学通知书六个环节组织实施。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依照上述时间和程序进行。

凡已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现场认定的,视为放弃在该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未在“平台”完成入学信息登记、未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服务区内学校现场报名,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和现场认定。

特别提醒广大家长,在平台上登记的各类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的,凡提供虚证明材料或登记信息有误的,将无法取得报名信息登记表,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纪律要求。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八不得”“三严禁”的要求。“八不得”为: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擅自跨服务区招生;不得以招收寄宿生或举办实验班名义招收服务区外的学生;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服务区内或由主管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三严禁”为: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

主管门在认真监督学校执行上述工作纪律的同时,也将严肃入学材料审核追究,凡查实招生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请各位家长给予理解和支持,也请您对上述要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请您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文件公告”栏目,浏览《关于印发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东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或者登陆东营教育信息网“基础教育”栏目,浏览《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各学校招生简章将于7月20日前在主管门门户网站公布,请您关注。

全市各招生区域咨询电话:

东营市:8327670

东营区:8202209

河口区:3652020

广饶县:6445352

垦利县:2522299

利津县:5629292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8710511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事务管理局:7156153

济军基地教育处:3687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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