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知识宝库和精神家园,为了维护馆藏资源,保障读者权益,特制定本图书借阅公约,请广大读者共同遵守。
图书馆图书借阅公约:维护书香,共建书海
借阅资格
凡年满一定年龄且具有有效读者证者,均可凭证借阅馆藏图书。
借阅数量及期限
每位读者可同时借阅一定数量的图书,借阅期限为一定天数,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如需续借,可根据规定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爱护
读者借阅图书应爱护有加。不得污损、折页、涂画或私自撕毁图书,严禁损坏图书标签或磁条。
图书归还
借阅图书到期后,应按时归还。如因故不能按时归还,应及时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将按照规定处以罚款。
遗失赔偿
读者遗失图书,应按原价赔偿。如图书已绝版或无法购得,应按相应赔偿金额赔偿。
违规处理
违反本公约者,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批评、暂停借阅或吊销读者证等处罚。
其他规定
本馆提供图书借阅服务的时间和地点以馆内公告为准。 读者借阅图书时,应出示有效读者证。 读者有权对图书借阅服务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维护书香,共建书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