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

招生章程 2025-04-22 10:26:39

唯物辩证法的原理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在学科的复习过程中,哲学部分相对比较难理解,而哲学中唯物辩证法相关哲学原理是重点中的重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因此需要我们准确理解和把握。下面把考试中经常考到的唯物辩证法相关原理给各位考生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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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事物内部矛盾,这一原理解决的是事物发展动力问题。主要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主次矛盾原理;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这一部分内容是考试中的高频考点,所以对于这些原理的掌握要引起考生的足够重视。我们在复习这一部分内容时,可以把这一部分原理概括为“四矛”和“四性”。“四矛”即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考生在运用“四矛”时,一定要认真分析材料,如果材料是讲多个矛盾问题,则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原理答题,如果材料讲的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问题,这时我们就要运用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答题。“四性”主要是指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这两个原理在考试中广大考生比较容易区分,在这里我们就不再赘述。

3.辩证的否定观,这一原理解决的是事物发展方向和道路的问题。主要原理:否定之否定原理。对于这个原理的掌握需要考生重点关注事物是否坚持普遍联系发展的观点的发展方向和道路问题,这个问题极易和我们今天正在进行的特色建设问题结合起来,要引起考生的注意。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与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各门具体科学都有自己特有的一系列范畴,它们在自己所研究的特定领域内才具有普遍意义.而哲学范畴则是反映整个世界普遍本质的一般、基本的概念.在如何对待范畴的问题上,历来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根本分歧.唯物辩证法把范畴规定为思维对事物本质的反映,这自然就肯定了范畴在形式上是主观的、逻辑的东西,但是它的内容却是客观的.科学的哲学范畴及其相互关系,无论显得多么抽象,仔细考究起来都具有客观的“原型”.与此相反,一切唯心主义都夸大范畴的主观的、精神的方面,而否认范畴所反映、所概括的内容的客观性.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2、永恒发展。系观和发展观,整个世界处于普遍联系永恒发展之中。

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对立统一,统一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对立揭示了发展的根本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是把握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基本线索。

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形成了事物之间的联系,正是事物之间的斗争性和统一性,促成了事物的发展,所以,对立统一不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为什么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方:既支持和保护新事物,又要克服困难,接受挫折与考验

(1)

全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都是在普遍联系发展观点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

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

所谓一般规律

就是整个世界普遍具有的本质的

必然的

稳定的联系与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全部规律和范畴

都是从不同的方面

层次来说明这一点的

(3唯物辩证法有两个总特征:)

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歧之一

所以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性

一、基本特征

1、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二、三大基本规律

1、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指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和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2、质量互变,唯物辩证法指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辩证唯物论是关于世界的物质性学说、关于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学说,它采用辩证法的观点研究世界的本质,所要说明的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3、辩证否定,和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指出: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贯通、或相互渗透的性质和趋势,表现了矛盾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的内在的统一性;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相互分离或互相批评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具有丰富的内容和多样的形式,有对抗性斗争,也有非对抗性斗争。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两者相互依存,任何一个矛盾总是既具有同一性,又具有斗争性,两者相互制约:一方面,同一性要受斗争性制约,因为矛盾双方的共存要靠斗争来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也要靠斗争来实现;另一方面,斗争性又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因为同一性规定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观和发展观,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矛盾观。这三个观点是有着紧密的联系。对立统一观点也就是矛盾的观点,一般不能说是总特征。参考资料来源: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主要特征?

辩证唯物论的基本观点是:世界的本原是物质,主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同时,意识对物质有能动的反作用。承认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具有客观实在性,这是整个主义哲学的基础。

一、基本特征

1、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2、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二、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A、对立统一规律

B、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度。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扩展资料

对立统一规律意义:

,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意义:

,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是由一系列反映客观规律,反映物质世界普通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范畴和规律所构成.、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第二,承认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可以重复出现。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的重复发生。

参考资料来源: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 A.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和体系 B.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 C.运动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方:从事物固有的联系中把握事物,切忌主观随意性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包含联系观+发展观+矛盾观+辩证否定观)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观

一、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世界观: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联系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方:坚持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世界观:联系具有客观性,是事物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三、联系的多样性原理

世界观:事物间联系是多种多样的,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都是有条件的

方:注意分析和把握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四、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

世界观:总:整体与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A、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

B、部分处于被支配地位, 从属服务于整体,但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方:总:坚持整体与部分的统一,着眼整体,统筹考虑

A、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方案

B、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五、系统优化的原理

世界观:系统是由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诸要素构成,具有整体性、有序性和内部结构的优化趋向方:掌握好系统优化的方法,用综合的思维方式认识事物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一、发展普遍性原理

世界观: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具有普遍性

二、内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世界观在同一事物中,整体就是整体而不是部分,部分就是部分而不是整体,二者不能混淆。整体是事物的全局和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和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二是二者的地位和功能不同。:任何事物发展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方:坚持内外因相结合,既重视内因,也不忽视外因。

三、事物发展趋势的原理

世界观: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坚持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四、事物发展的状态原理(量变与质变)

世界观: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量变和质变共同作用的结果,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方:坚持量变与质变的统一,注重量的积累,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发展(改变性质);坚持适度原则(保持性质)

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

一、矛盾对立统一原理

世界观:矛盾双方的对立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统一推动事物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方:正确对待矛盾,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二、矛盾普遍性原理

世界观:矛盾具有普遍性,他存在于一切事物中,贯穿事物发展过程始终

方:承认普遍性与客观性为前提,坚持两分法、两点论,一分为二看问题

三、矛盾特殊性原理

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义本质的、活的灵魂)

世界观:相互联结,普遍性与于特殊性中,通过特殊性体现,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一定得场合相互转化

方: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具体的历史地统一 ,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科学认识秩序

五、主次矛盾的辩证关系原理

方: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既善于抓重点,又要统筹兼顾

六、矛盾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

世界观: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次要方面也影响事物的性质,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既抓主流又兼顾支流

创新

创新的哲学依据:A、辩证否定观是事物自身的否定,是发展的环节,也是联系的环节,其实质是扬弃,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

B、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是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中包含否定的理解,是从不断运动中去理解,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创新的

方:树立创新意识,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1)唯物辩证法总说:唯物辩证法

即“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和思维发展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全面、丰富、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2)唯物辩证法和辩证唯物论的区别:1内涵不同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界、人类以及人类思维领域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它在坚持唯物论观点的基础上,研究世界的运行状况、形态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回答客观世界究竟“怎么样”的问题。

2二者所对应的哲学范畴不同

唯物论是与唯心论相对立的世界观和方,二者对立的根源在于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凡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物质后有意识,物质决定意识,物质性的观点都是唯物论的观点;反之,认为意识是世界的本原,世界上先有意识后有物质,意识决定物质,意识性的观点则属于唯心论。

辩证法是与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世界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在于对“世界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态”所做出的不同回答。其中,承认矛盾,坚持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的回答属于辩证法;否认矛盾的存在,主张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问题的回答则属于形而上学。

3二者的基本观点不同

4方要求不同

辩证唯物论从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出发,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主观和客观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要做到主观符合客观,就要防止主观主义。

唯物辩证法从承认矛盾、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出发,要求我们坚持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要坚持对立统一,就要反对形而上学。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两个观点及其意义?

矛盾是世界万物存在发展相互区别的内在根据.一切事物都处于矛盾之中,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和相互转化,从外在表现看,就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因此,表面是联系,内容与实质是矛盾.因此联系的观点是辩证法的总特征.

1、普遍联系。

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唯物辩证法联系观的意义:

认识到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一个事物内部各要素是相互联系的、每一个事物都是与周围其它事物相联系的、整个世界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方要求是,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的意义:

认识到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自然界是变化发展的、人类是变化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变化发展的。其方要求是,我们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是一个发展的事物、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和地位、要有创新精神。

唯物辩证法揭示世界的状态怎样的问题,它的回答一是普遍联系,二是永恒发展。所以说,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为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如何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与发展两大基本特征?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和发展。这一原理解决的是事物特征问题。主要原理:世界普遍联系原理;发展的实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原理;量变和质变关系原理。从近年考试趋势来看,尤其是材料题越来越重视考生运用教材中的原理分析解释现实生活中的时政热点问题。哲学本来就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所以发生在我们生活中的许多都可以和哲学原理联系起来。所以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一定要从总体上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加以理解和把握。

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进一步从各个方面揭示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一系列普遍规律和范畴的科学体系.

一、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和规律

主义辩证法 对于规律的理解是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 之上的,即以坚定地承认规律的客观性为前提的,认为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客观事物、现象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存在着普遍联系,但并不是一切联系都是本质的,都可称之为规律,只有体现了事物本身固有的、内在的根本性质和发展过程,即事物本质的关系或联系,才可称之为规律.

规律是事物的必然联系,规律和必然性也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它代表着事物必定如此、确定不移的趋势.

规律还是事物的稳定联系.规律是事物变动不居的现象中相对稳定的、巩固的联系.规律的稳定性也就是它的重复性,它不是只适用于个别事物的、偶然的联系,而是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某种合乎规律的现象就必然重复出现,因此,规律性联系的稳定性、重复性,也表明了它的普遍性.

规律总是体现、贯穿于事物发展的现实过程之中的,是事物的本质联系在发展中的表现.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就会成功;如果违反了客观规律,不按客观规律办事,其结果必将一事无成,并且要受到客观规律的惩罚.

范畴是人的思维对事物、现象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是各门科学中的基本概念.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作为辩证思维的形式和工具,对人的认识及其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把范畴看作是“ 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自然现象之网”的过程中,通过一个个的范畴把认识成果凝结起来,如同打上一个个的“纽结”,每一个范畴都代表了前后相继的认识过程的一个阶段,它既是以往认识的思想结晶,又是认识进一步向前推移,向另一个更加深化的范畴过渡的支撑点.通过这一些范畴、“纽结”的推演,反映出整个复杂的“自然现象之网”中本质的东西.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是由范畴组成的系统.它由范畴的联接和转化反映着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是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基本规律,由浅入深地揭示着自然、和思维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是包括它的基本特征、规律和范畴所构成的严谨而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对立统一规律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处于实质和核心的地位.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呢?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特别是揭示了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唯物辩证法看来,联系的根本内容就在于互相区别、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没有区别、没有对立没有矛盾就没有任何联系 .事物变化发展 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即事物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在于内因,它“提供理解一切现在事物的'自己运动' 的钥匙.”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和展开.

第三,矛盾分析法是根本的认识方法.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方;既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又是认识、思维发展的规律,是科学认识的工具、认识方法.

总之,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把握全部唯物辩证法的钥匙,是坚持这一科学世界观的关键.而否认事物的内部矛盾,并由此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辩证发展,则是形而上学之要害.因此,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世界观对立和斗争的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地位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实质和核心还不是全体.因此,它并不能代替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只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全部规律和范畴,才能深刻地 、丰富地揭示和正确把握客观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所以,我们突出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地位,决不是用它来包括、代替一切,而恰恰是为了完整而准确的把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体系.

为什么说联系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同时又是变化发展的,联系和发展是辩证法的总特征。而承认矛盾、运用矛盾的观点看问题,这是主义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并由此揭示了万事万物发展所包含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因为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两大核心就是联系与发展.辩证法就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而辩证法中的其他观点都是联系与发展的延伸.

否认这一观点是形而上学的一个特征

这得从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说起,矛盾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矛盾的具体外在表现或特征就是联系.

举例来说:四季更替、昼夜交替,从联系的角度看,是太阳与地球之间的联系,从矛盾观点看,是引力与离心力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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