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二手摩托车买卖合同协议书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就二手摩托车的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 标的物:二手摩托车 品牌: 型号: 2. 车牌号: 3. 发动机号: 4. 车架号:
第二条 成交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买方应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 元,余款 元应于提车前支付完毕。 2.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提车方式
1. 提车时间: 2. 提车地点: 3. 买方提车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条 摩托车状况
1. 卖方保证出售的摩托车为合法取得,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或权利瑕疵。 2. 摩托车的具体状况如下:
第六条 过户手续
1. 过户手续由买方负责办理。 2. 卖方承诺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卖方未及时交车或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摩托车,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 若买方未按时支付余款,卖方有权要求赔偿滞纳金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机构仲裁。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
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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