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柳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条件
1、有以下条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八条 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经批准,有限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3、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批准的除外。
4、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
5、扩展资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相关法条: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6、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流量。
7、第二十四条 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应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应选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8、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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