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

高考动态 2024-11-10 09:56:19

前言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保障孕产妇和儿童健康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权益。

机构设置

《办法》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设置做出了明确规定: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数量、分布和医疗资源情况,设置妇幼保健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分为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所(站)和村(居)卫生室。

服务范围和职责

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全方位的妇幼保健服务职责,包括:

提供孕前、孕期、产后保健服务; 提供新生儿保健服务,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和预防接种; 提供儿童保健服务,包括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早期干预; 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监测和评估妇幼健康状况。

管理制度

《办法》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

绩效考核制度,对妇幼保健机构的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人员配备制度,规定了妇幼保健机构不同级别的人员配备标准;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妇幼保健机构提供的医疗质量;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及时收集和共享妇幼保健相关数据。

职责划分

《办法》明确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职责分工: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负责指导和监督下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承担疑难杂症的诊治、妇幼保健人员培训等任务; 妇幼保健所(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基层妇幼保健服务,下转疑难病例; 村(居)卫生室负责孕产妇和儿童的基础保健服务,及时转诊高危病例。

保障措施

《办法》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

财政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将妇幼保健纳入财政预算; 人才保障,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社会保障,建立妇幼保健健康保障机制,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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