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出现转折性变化,一是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明显减弱,育龄妇女数量逐步减少,特别是20-29岁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下降较快。群众生育意愿发生转变,少生优生成为生育观念的主流;二是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持续偏高;三是家庭规模缩小,养老抚幼、互助互济等传统功能弱化。这些变化都给经济发展和人口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因此,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继单独两孩政策之后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也是基于我国人口与经济发展的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放开二孩,是让家庭在生育决策权上更有决定权,但家庭仍未掌握生育决策的所有权。 复旦大学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学系特聘王丰认为,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我国生育的改革还“留了一个小尾巴”。以现有政策为例,如果抚养费没有取消,生三孩仍将被认定为超生,面临缴纳抚养费的问题。 “从政策上说,根据我们的调查,90%的夫妇基本想要一到两个孩子,想生三个、四个不会超过5%。这样的话,全面二孩的政策就会在大家的生育意愿之内。”李建 民说,“但从个人角度,我自己认为应该是取消,有人超生也没关系,因为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生,这样就抵消了。”他介绍,部分西方就是有些家庭一个都 不生,但要生的家庭一般都是多个孩子,独生子女率大大低于。 王丰、李建民都认为全面放开是未来的趋势,距此并不遥远。陆杰华说,如果未来实施全面二孩之后仍没有明显的效果,那实施“三孩”也是有可能的。
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的原因很明显,是因为我们老龄化,而新生宝宝数量不足,现在压力大,养孩子花费大,不少家庭没有生育愿望,即使政策放开了,也不会出现人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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