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一、基于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在基于方认定的业务中,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基于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在基于方认定的业务中,预期使用者可以直接获取鉴证对象信息(方认定),而不一定要通过阅读鉴证报告,,在直接报告业务中,可能不存在方认定,即便存在,该认定也无法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有关的鉴证对象信息。2.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在基于方认定的业务中,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可能是方认定,也可能是鉴证对象。此类业务的逻辑顺序是:首先,方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形成方认定,注册会计师获取该认定;然后,注册会计师根据适当的标准对鉴证对象再次进行评价和计量,并将结果与方认定进行比较;,注册会计师针对方认定提出鉴证结论、或直接针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无论方认定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能否获取该认定,注册会计师在鉴证报告中都将直接对鉴证对象提出结论。3.方的不同在基于方认定的业务中,由于方已经将既定标准应用于鉴证对象,形成了鉴证对象信息(即方认定)。因此,方应当对鉴证对象信息负责。方可能同时也要对鉴证对象负责。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无论注册会计师是否获取了方认定,鉴证报告中都不体现方的认定,方仅需要对鉴证对象负责。4.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同在基于方认定的业务中,鉴证报告的引言段通常会提供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进而说明其所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说明鉴证对象、执行的鉴证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二、承接鉴证业务的条件(一)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承接该业务是否符合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在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只有认为符合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下列所有特征,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予以承接:(1)鉴证对象适当;(2)使用的标准适当且预期使用者能够获取该标准;(3)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结论;(4)注册会计师的结论以书面报告形式表述,且表述形式与所提供的保证程度相适应;(5)该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三、标准不适当时的处理方式如果拟承接的鉴证业务所采用的标准不适当,注册会计师一般应当拒绝承接该项业务。但这并不是的。如果某项鉴证业务采用的标准不适当,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一项新的鉴证业务:1.委托人能够确认鉴证对象的某个方面适用于所采用的标准,注册会计师可以针对该方面执行鉴证业务,但在鉴证报告中应当说明该报告的内容并非针对鉴证对象整体。2.能够选择或设计适用于鉴证对象的其他标准。四、已承接鉴证业务的变更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一般是应委托人的要求来变更业务类型的。委托人要求变更业务类型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l)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2)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3)业务范围存在限制。上述第(l)点和第(2)点原因通常被认为是变更业务的合理理由。五、适当的鉴证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鉴证对象可以识别;2.不同的组织或人员对鉴证对象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评价或计量的结果合理一致;3.注册会计师能够收集与鉴证对象有关的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以支持其提出适当的鉴证结论。不适当的鉴证对象可能会误导预期使用者。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后发现鉴证对象不适当,应当视其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不适当的鉴证对象还可能造成工作范围受到限制。如果注册会计师在承接业务后发现鉴证对象不适当,应当视工作范围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六、标准是否适当、是否适用于具体的鉴证业务同样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标准是否适当、是否适用于具体的鉴证业务同样离不开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1.相关性:相关的标准有助于得出结论,便于预期使用者作出决策;2.完整性:完整的标准不应忽略业务环境中可能影响得出结论的相关因素,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3.可靠性:可靠的标准能够使能力相近的注册会计师在相似的业务环境中,对鉴证对象作出合理一致的评价或计量;4.中立性:中立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无偏向的结论;5.可理解性:可理解的标准有助于得出清晰、易于理解、不会产生重大歧义的结论。七、职业怀疑态度有助于降低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这些风险通常包括:忽略了可疑的情况;在决定证据收集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使用了不恰当的设;对证据进行了不恰当的评价等。八、合理保证鉴证业务的证据收集程序。在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中,为了能够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下列不断修正的、系统化的执业过程,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1)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在适用的情况下包括了解内部控制;(2)在了解鉴证对象及其他的业务环境事项的基础上,评估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3)应对评估的风险,包括制定总体应对措施以及确定进一步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4)针对已识别的风险实施进一步程序,包括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及在必要时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5)评价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九、由于下列因素的存在,将鉴证业务风险降至零几乎不可能,也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1)选择性测试方法的运用;(2)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3)大多数证据是说服性而非结论性的;(4)在获取和评价证据以及由此得出结论时涉及大量判断;(5)在某些情况下鉴证对象具有特殊性。十、注册会计师不能出具无保留结论报告的情况1.工作范围受到限制。对任何类型的鉴证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2.方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作出公允表达。如果注册会计师的结论提及方的认定,且该认定未在所有重大方面作出公允表达,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影响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3.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如果注册会计师的结论直接提及鉴证对象和标准,且鉴证对象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影响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4.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可能会误导预期使用者。本在承接业务后,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可能误导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其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还可能造成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受到限制。在承接业务后,如果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造成工作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视受到限制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的报告。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一、质量控制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提出合理保证:1.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二、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下列政策和程序,以防范同一高级人员由于长期执行某一客户的鉴证业务可能对性造成的威胁:(1)建立适当的标准,以便确定是否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将由于关系密切造成的威胁降至可接受的水平;(2)对所有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会计师事务所在建立适当的标准时,应当考虑下列事项:(1)鉴证业务的性质,包括涉及公众利益的范围;(2)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该项鉴证业务的服务年限。三、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节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一)诚信会员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在下列问题,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声牵连:1.含有虚或误导性的陈述;2.含有缺乏充分根据的陈述或信息;3.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二)(三)客观和公正(四)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五)保密会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披露客户的涉密信息:1.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且取得客户或工作单位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有关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职业检查,答复其询问或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在决定是否披露涉密信息时,会员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如果客户或工作单位同意会员披露涉密信息,是否为法律法规所禁止;2.如果客户或工作单位同意会员披露涉密信息,是否会损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3.是否已了解和证实所有相关信息;4.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对象;5.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职业怀疑态度是指_职业怀疑态度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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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别人的复你一下。
附录2 知情同意书 94-961,审计总体应对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下列总体应对措施:
1,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关于职业怀疑态度的含义,参见《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及其指南。
2,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由于各行业在经营业务、经营风险、财务报告、法规要求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审计人员的专业分工细化成为一种趋势。审计项目组成员中应有一定比例的人员曾经参与过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或具有被审单位所处特定行业的相关审计经验。必要时,要考虑利用信息技术、税务、评估、精算师等方面的专家的工作。
3,提供更多的督导。对于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较高的审计项目,项目组的高级别成员,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等经验较丰富的人员,要对其他成员提供更详细、更经常、更及时的指导和监督并加强项目质量复核。
4,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被审计单位人员,尤其是管理层,如果熟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套路,就可能采取种种规避手段,掩盖财务报告中的舞弊行为。因此,在设计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为了避免既定思维对审计方案的限制,避免对审计效果的人为干涉,从而使得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更加有效,注册会计师要考虑使某些程序不被被审计单位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2)调整实施审计程序的时间,使被审计单位不可预期;
(4)选取不同的地点实施审计程序,或预先不告知被审计单位所选定的测试地点。
5,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百条指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很可能源于薄弱的控制环境。薄弱的控制环境带来的风险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影响,难以限于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总体应对措施。相应地,注册会计师对控制环境的了解影响其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有效的控制环境可以使注册会计师增强对内部控制和被审计单位内部产生的证据的信赖程度。如果控制环境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在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时应当考虑:
(1)在期末而非期中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控制环境的缺陷通常会削弱期中获得的审计证据的可信赖程度。
(3)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获取更具说服力的审计证据。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主要是指调整拟实施审计程序的类别及组合,比如原先可能主要限于检查某项资产的账面记录或相关文件,而调整审计程序的性质后可能意味着更加重视实地检查该项资产。
(4)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例如扩大样本规模,或采用更详细的数据实施分析程序。
二,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下列总体应对措施:
(一)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二)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三)提供更多的督导;
(四)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五)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2,审计总体方案(针对注册会计师):
一、接受业务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谨慎决策是否接受或保持某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在接受委托前,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审计业务环境,包括业务约定事项、审计对象特征、使用的标准、预期使用者的需求、方及其环境的相关特征,以及可能对审计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交易、条件和惯例等其他事项。 只有在了解后认为符合专业胜任能力、性和应有的关注等职业道德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审计业务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审计业务予以承接。如果审计业务的工作范围受到重大限制,或者委托人试图将注册会计师的名字和审计对象不适当地联系在一起,则该项业务可能不具有合理的目的。接受业务委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和评价审计对象的可审性;决策是否考虑接受委托;商定业务约定条款;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二、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十分重要,不周不仅会导致盲目实施审计程序,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而且还会浪费有限的审计资源,增加不必要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工作的效率。因此,对于任何一项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具体审计程序之前,都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指定科学、合理的,使审计业务以有效的方式得到执行。一般来说,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在本期审计业务开始时开展的初步业务活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等。审计工作不是审计业务的一个孤立阶段,而是一个持续的、不断修正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业务的始终。 三、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须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所谓风险评估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实施的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风险评估程序是必要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许多关键环节做出职业判断提供了重要基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一个连续和动态地收集、更新与分析信息的过程,贯穿于整个审计过程的始终。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程度。一般来说,实施风险评估程序的主要工作包括: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确定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即特别风险)以及仅通过实质性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等。 四、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注册会计师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 (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因此,注册会计师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后,应当运用职业判断,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五、完成审计工作和编制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在完成财务报表所有循环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后,还应当按照有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做好审计完成阶段的工作,并根据所获取的各种证据,合理运用专业判断,形成适当的审计意见。本阶段主要工作有:审计期初余额、比较数据、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考虑持续经营问题和获取管理层声明;汇总审计异,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或披露;复核审计工作底稿和财务报表;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评价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编制审计报告等。
审计证据的特征包括:证据范围的广泛性、证据用途的多样性、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证据资源的特殊性。
性质: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证据数量的衡量;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证据质量的衡量。
含义: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5.3.5 执行风险导向审计 46-48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在审计活动结束时,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其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正确,依照一定的审计标准发表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一)职业怀疑是一种态度,要求注册会计师:结论。
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并不是说审计证据的数量越多越好,审计人员应考虑取证的经济性。但对于重要事项,不应该因为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证据的难易程度而减少必要的审计程序。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是在支持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是指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与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之间的逻辑关系。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真实、可信。
通常的理解,性包括实质上的性与形式上的性两个方面含义。
所谓实质上的,是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委托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
所谓形式上的性,又称为“形体性”、“外在性”或“表面性”,是对第三者而言的,即注册会计师必须在第三者面前呈现一种第四章 实证研究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及对策建议 43-49于委托单位的身份。 实质上的和形式上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有时又密不可分。实质上的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而形式上的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
本质上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的一种公正无偏的态度,一种在履行专业判断和发表审计意见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的精神状态。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和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如果注册会计师具备了实质上的,但是报表使用者却认为他们是客户的辩护人,那么审计的作用就会大大降低。因此,报表使用者对这种实质上的性的信任也很重要。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因为实质上的只有当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即不偏不倚)4.1 舞弊动因分析 30-34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则是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性评判的结果。
请问审计的客观基础是什么? 这个题问的不完整。
审计的客观基础是分很多类的,每一项审计都有基础。
我脑补了一下你的题目,应该是审计产生的客观基础
那么我的是——审计产生与发展的客观基础是经济的发展和会计记账的发展。
什么是审计的基础和基本要求
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是审计的基本要求。
1、采取质疑的思维方式:
摈弃“存在即合理”的思维,寻求真相;
不应不思索地全盘接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和解释,过分相信理想的结果和太多的巧合
2、保持警觉:
对可靠性产生怀疑的信息;
需要实施审计准则规定外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情形。
3、对审计证据审慎评价:
考虑询问答复和文件记录的可靠性;
对可靠性怀疑和有舞弊迹象时,做进一步的调查;
不要因为困难、时间、成本而省略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并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
4、客观评价管理层和治理层:
即使相信管理层和治理层正直、诚实,也要保持职业怀疑,不要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
(二)职业怀疑的作用范围:
帮助注册会计师:设计恰当的风险评估程序;
帮助注册会计师:恰当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
帮助注册会计师:审慎评价审计证据;
帮助注册会计师:对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保持警惕。
(三)职业判断的作用:
确定重要性,识别和评估中重大错报风险;
确定审计程序;
评价审计证据;
评价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得出个别审计结论;
识别、评估、应对对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不利的影响。
(四)衡量职业判断的质量:
1、准确性和一致性(不同的注册会计师对同一问题);
2、一贯性和稳定性(同一个注册会计师针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问题,或在不同时点针对相同问题)
3、可辩护性(理由充分、思维逻辑、程序合规等)
如何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
如何保证审计的客观,公正?
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审计公正。
审计公正就是审计实体的公正、审计程序的公正和审计形象的公正。
其次,如何实现审计公正,主要的是如何实现审计程序的公正。
,程序的公正是实现实体和形象公正的前提、手段和工具,实体公正和形象公正是程序公正机制作用的对象和目标,并在程序公正机制的运作中接受检验。
第二,实现程序公正主要包括:坚持性原则,实现公开程序、听证程序、回避程序、审前通知程序、取证程序、征求意见程序、处罚告知程序、复核程序和审议程序等程序的公正,坚持审计公告制度。
能源审计的作基础
企业能源审计就是对重点用能企业做能源调查,监测,看看其用能是否合理,能源计量装置配备是否齐全,能源利用状况之类的。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然后再提节能建议,改造方案之类的
经济法的客观基础是什么
经济法的客观基础:市场机制与宏观调控的耦合、公共经济的发展、经济职能的扩张,以及对经济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重大转换。所以,“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只有在现代市场经济时期才可能有现代经济法。”
请问审计专业学什么?
主要课程: 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原理、企业财务审计、审计实务、经济效益审计、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学、审计、经济法、税法
请问审计中的TE PM SAD 分别是什么含义?
PM 整体重要性水平
TE 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
SAD 特性: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
审计客观性?, 审计风险中客观性是什么?
客观性又称真实性,与主观性相对,客观性,即客观实在性,它指事物客观存在,唯有将主观性通过实践与客观性统一才能获得客观真理。
字典注解,客观性是事物的本来面目,不掺杂个人主观的性质。
经济学中,它是指企业应当以实际性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地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客观性。 一是指 审计人员要实事求是地检查与评价; 二是指审计的结论能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根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采取措施保障内部审计机构的性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以确保审计目的的实现。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前,应主动对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骤:
(二) 评估这些因素影响的性;
(三) 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采取措施降低这些因素的影响;
(四) 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报告或披露有关客观性受损的情况。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识别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一) 内部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自己以前负责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二)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
(三)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
(四)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有长期合作关系;
(五) 内部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层存有文化、种族或性别上的;
(六) 内部审计人员对于审计项目存有认知上的偏见;
(七) 内部审计人员遭受来自机构内部和外部的压力;
(八) 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识别了可能损害客观性的因素后,应对这些因素的性进行评估,并考虑是否已存在降低其影响的措施。
第十六条 当发现存在损害客观性的因素时,内部审计人员应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的情况。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保证客观性:
(一)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
(二) 增派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
(三) 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小组;
(四) 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
(五) 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六) 停止执行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报告。
第十八条 在客观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及时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报告,披露客观性受损的具体情况。
33.D
4 案例分析 30-4234.C
35.B
36.D
37.C
38.C
39.C
40.A
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2.3.3 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状况的评价 31.D20-21的了解。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程序,更广泛和更深入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各个方面,包括了解内部控制,为识别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提供更好的基础。
会计师性分为实质上的和形式上的。实质上的性是一种内心状态,要求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有损于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能够诚实公正行事,并保持客观和职业怀3.2.1 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的查看情况 32疑态度;形式上的性,要求会计师避免出现重大的事实和情况,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这些事实和情况后,很可能推定会计师事务所或项目组成员的诚信、客观或职业怀疑态度已经受到损害。
因此,在执行鉴证业务时,会计师要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
硕士提纲范例
有了一个好的提纲,就能纲举目张,提纲挚领,掌握全篇论文的基本骨架,使论文的结构完整统一;所以同学们在设计提纲时仔细地琢磨一下论文的概要,方便论文工作的进行。
硕士提纲范文篇一 摘要 4-5
Abstract 5-6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及意义 9-10
1.1.1 选题背景 9
1.1.2 研究目的 9-10
1.1.3 研究意义 10
1.2 文献综述 10-14
1.2.1 关于舞弊的动因 10-11
1.2.2 针对舞弊的审计方法 11-12
1.2.3 关于审计失败的原因 12-14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14-16
2 财务舞弊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16-21
2.1 舞弊及相关概念界定 16-19
2.2 舞弊动因理论 19-21
3 案例描述 21-30
3.1 案例背景 21-23
3.1.1 证券市场背景 21-22
3.1.2 新大地企业概况 22-23
3.2 新大地财务舞弊过程 23-28
3.2.1 虚增收入 23-25
3.2.2 虚减成本 25
3.2.3 虚增资产 25-26
3.2.4 隐瞒关联方交易 26-28
3.3 新大地的舞弊后果 28-30
4.1.1 压力 30-32
4.1.2 机会 32-33
4.1.3 借口 33-34
4.2 CPA 审计失败分析 34-42
4.2.1 性缺失 34-35
4.2.2 缺少职业怀疑态度与应有的关注 35-36
4.2.3 未充分执行分析性复核 36-40
4.2.4 审计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 40-42
5 案例结论及对策 42-48
5.2 财务舞弊的防范对策 42-44
5.2.1 减轻舞弊的压力 42-43
5.2.2 减少舞弊的机会 43-44
5.2.3 减少舞弊的'借口 44
5.3 审计失败的防范对策 44-48
5.3.1 改进审计性 44-45
5.3.2 保持职业怀疑态度与谨慎性 45-46
5.3.3 充分利用分析性复核 46
5.3.4 提高审计专业胜任能力 46
参考文献 48-51
附录 51-53
后记 53
硕士提纲范文篇二 摘要 4-6
Abstract 6-7
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11-13
第二节 概念界定 13-18
第三节 理论基础 18-23
第四节 文献综述 23-29
第五节 研究设计 29-32
第二章 研究方法与研究过程 32-46
节 研究方法的选择 32-35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实施过程 35-43
第三节 研究方法的反思 43-46
第三章 职业能力视角下的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 46-72
节 高校辅导员职业生涯现状 46-59
第二节 职业生涯发展中的影响因素 59-66
第三节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能力观 66-72
第四章 S、A的职业生涯成长故事叙说 72-86
节 S辅导员:从单纯到成熟的职业历程 72-78
第二节 A辅导员:从茫然到专业的转变 78-86
第五章 研究体验 86-93
节 研究发现 86-
第二节 研究反思 -93
附录 93-97
附录1 受访邀请函 93-94
附录3 辅导员访谈提纲 96-97
参考文献 97-101
致谢 101-102
硕士提纲范文篇三 摘要 3-4
Abstract 4
目录 5-7
章 绪论 7-15
1.1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7-9
1.1.1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7-8
1.1.2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8-9
1.2 选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9-10
1.2.2 选题的现实意义 9-10
1.3 选题的基本内容 10-12
1.3.1 主要思想 10-11
1.3.2 重点和难点 11
1.3.3 创新或特色 11-12
1.4 选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12-15
1.4.1 研究思路 12
1.4.2 研究方法 12-15
第二章 实证研究的基本情况 15-27
2.1 实证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15-16
2.1.1 信度和效度的统计分析 15-16
2.1.2 信度和效度的质量控制 16
2.2 实证研究样本的基本情况 16-17
2.2.1 高校类型 16-17
2.2.2 专业类型 17
2.2.3 年级 17
2.2.4 性别 17
2.3 无锡地区部分高校学生的食品安全基本情况 17-27
2.3.1 系统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课程或宣传教育活动参加情况 17-19
2.3.2 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 19-20
2.3.4 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的选择 21-25
2.3.5 了解《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知识的途径 25-27
第三章 无锡地区部分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27-43
3.1 食品安全知识条目分析 27-32
3.1.1 我国《食品安全法》施行时间 27
3.1.2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27-28
3.1.3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 28
3.1.4 废除免检制度 28-29
3.1.5 十倍赔偿制度 29
3.1.7 食源性疾病的概念 30
3.1.8 我国新版QS标志的中文标注 30-31
3.1.9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 31-32
3.2 食品安全态度行为条目分析 32-37
3.2.2 购买保质期内食品关注的方面 32-33
3.2.3 对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的处理方式 33-34
3.2.4 放心的食品 34-35
3.2.5 意识以及方式方法的选择 35
3.2.6 开设《食品安全法》相关课程或宣传教育活动的必要性 35-36
3.2.7 参加《食品安全法》相关课程或宣传教育活动 36
3.2.8 宣传《食品安全法》及相关知识 36
3.2.9 1.2.1 选题的理论意义 9意识以及方式方法的选择 36-37
3.3 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状况分析 37-38
3.3.1 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总得分 37-38
3.3.2 食品安全知识条目得分 38
3.3.3 食品安全态度行为条目得分 38
3.4 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38-43
3.4.1 高校类型 38-39
3.4.2 专业类型 39
3.4.3 年级 39-40
3.4.4 性别 40-43
4.1.1 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状况不容乐观 43
4.1.2 高校类型、专业类型的异会对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产生很大影响 43-44
4.1.3 髙校学生具有提髙自身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水平的愿望,其获取知识的途径日趋多样化 44
4.2 提高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水平的对策建议 44-49
4.2.1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稳步推进高校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开展 44-45
4.2.2 充分考虑高校学生之间的异,实行“因材施教” 45-46
4.2.3 结合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获取途径的实际对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进行正确 46-49
结语 49-50
致谢 50-51
参考文献 51-54
附录一: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调查问卷 54-57
附录二:问卷评分标准 57-58
附录三:关于高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态度行为的访谈提纲 58-59
附录四: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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