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
如何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如何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通告:由于启用新的查询系统,所有新老用户都需要先注册再查询,感谢您的使用和配合。
分城市查询:
杭州市 湖州市 嘉兴市 舟山市 宁波市 绍兴市 衢州市 金华市 台州市 温州市 丽水市
(1).带上个人,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办理查询业务。
(3).短信查询个人开通办法:
个人用户如需申请开通短信通知业务,可以通过发送短信方式进行申请登记。格式为G+七位个人帐号+姓名。发送号码为:057187371888 例子:G4889322王琛
短信取消办法
个人用户如需取消短信通知业务,可以通过发送短信方式进行申请登记。格式为Q+七位个人帐号。发送号码为:057187371888 例子:Q4889322 收费办法:(免费)
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省属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杭州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省直房委会的办事机构单位。在省直房委会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负责省直单位的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宝石一路2号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
网上查询公积金的是方法 :
一、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二、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三、登录公积金卡的网上银行进行查询。
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29,这是全国通用的查住房公积金的咨询电话。
提取浙江省公积金是每个浙江省居民的必要步骤,但是提取浙江省公积金的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如何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是每个浙江省居民都需要考虑的问题。下面就来介绍一下如何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二、浙江省的条件
要想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首先要了解浙江省的条件,浙江省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提取人必须是浙江省居民,并且已经办理了浙江省公积金缴存登记。
2. 提取人必须满足提取条件,比如提取人需要满足提取年龄、提取原因等要求。
3. 提取人需要提供有效的件,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三、浙江省的方式
浙江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网上提取: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提取的服务,只要提取人满足提取条件,就可以通过网上提取的方式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2. 银行提取: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多家银行合作,提供了银行提取的服务,只要提取人满足提取条件,就可以通过银行提取的方式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3. 现场提取: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现场提取的服务,只要提取人满足提取条件,就可以通过现场提取的方式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四、浙江省的注意事项
在提取浙江省公积金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提取人需要提供有效的件,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确保提取的资金能够安全到账。
2. 提取人需要确认提取的金额,确保提取的金额正确无误。
3. 提取人需要确认提取的账户,确保提取的资金能够安全到账。
4. 提取人需要确认提取的时间,确保提取的资金能够及时到账。
五、浙江省的优势
提取浙江省公积金的过程中,还有一些优势需要了解:
1. 浙江省的过程简单快捷,只需要提供有效的件,以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就可以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2. 浙江省的过程安全可靠,浙江省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多家银行合作,确保提取的资金能够安全到账。
3. 浙江省的过程便捷方便,提取人可以通过网上提取、银行提取、现场提取等方式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
六、总结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要想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首先要了解浙江省的条件,其次要了解浙江省的方式,要注意浙江省的注意事项,以及了解浙江省的优势。只要提取人满足提取条件,就可以安全快捷地提取浙江省公积金,为浙江省居民提供更多的便利。
浙江省公积金中心各网点上班时间如下:
1、城西网点(古墩路97号浙商财富中心2号楼三楼):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2、凤起路网点(凤起路619号办事大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其中13:00—14:00为值班窗口);
3、钱江新城网点(江干区市民街 196 号圣奥商务大厦一楼农业银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4、下沙网点(下沙经济开发区 6 号大街新加坡科技园中信银行内):全月受理业务(双休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其中提取业务截止到15:30)。
扩展资料浙江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建房许可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区以上部门批准的建房呈报表)等;
2、《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申请书》(单位专管员代办填写,支取人本人办理免填单);
3、缴存人;
4、以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身份提取的,需提供本人、结婚证或户口薄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上述材料请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审核结果以办事大厅业务审核为准。
请携带本人银行借记卡(非外资银行),提取金额将直接打入银联卡内。
如委托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和关系证明原件;如需委托其他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被委托人和委托公证书原件。
职工在非本市(杭州市区、萧山、余杭、临安、富阳、建德、桐庐、淳安以外)且非户籍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 836084111@qq.com 邮箱删除。